4.15 國家安全日|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全民意識!
2020年4月15日是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頒布以來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很多小伙伴可能會問什么是國家安全日?維護祖國安全我們能做什么?哪些行為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大家是不是有一大串問號呢~
什么是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在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提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目前,國家安全包括16個領域:
為了體現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領域,對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
為維護國家安全,國家制定了哪些法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 (2005年3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2014年1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實施細則(2017年11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2018年4月27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2014年1月1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2017年11月4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2018年4月27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2017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2017年11月4日修正)
特別提醒
12339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統一舉報受理電話。自2016年1月起,已在全國范圍內開通。任何組織及個人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和線索均可以撥此電話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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